“监察处拥有监察大樟树从上到下所有人的权利,
1、拥有监督检查权,监察处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及成员权利。
2、拥有受理举报和申诉权,监察处可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检举,同时也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
3、拥有调查处理权,监察处对违反大樟树管理法者,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监察建议。
4、拥有全程监督权,对人员贡献评定、级别升级、巡逻人员处罚等拥有监督权。
监察处的作用就是给权力带上紧箍咒。
避免有些拥有权力的人肆意妄为。
特别是在北境与西北这两个地方,远离大樟树,相关负责的主管拥有极大的自主权,背地里搞点小动作,总部基地是很难发现的。
之前监察处虽然设立了,但是监察专员人数一直都比较少。
总共加起来也就十来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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