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所料没错,萧良、熊志远等人在海外账户里差不多躺着四五亿美元的资金未动,会怕他们拿撤资进行要挟?
再说了,除了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几种大股东欺压小股、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力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小股东权益的特殊情形,中小股东也不是说想撤资就能撤资的。
郑仲湘他们对这次交叉持股,最强烈的反对,就是放弃出资。
毕竟他们下一步的计划,也是想通过智埔投资挖现代电子的墙脚,交叉持股计划确实不符合他们的利益,并非单纯厌恶萧良这个人搞事情。
但是,放弃出资,这会导致他们在新荣公司的股份被摊薄掉一些。
可能一次两次,被摊薄的持股比例很有限,但谁知道萧良勾结奈田英男,会不会接二连三这么搞?
那他们被摊薄的持股比例就会比较夸张了。
此时的持股真不能随随便便被摊薄,这涉及哪天芙蓉财团选择退出,其他股东都有受让股份的优先权,而到时候大家都不放弃这个优先权,就会按照各家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摊。
也就是说,他们这次弃权,会导致后续一系列难以预测的变化。
要是不弃权,除了不符合他们三家(星视通讯电子、新宏亚科技、智埔投资)未来的整体利益,还得掏五六千万美元的真金白银投进去(芙蓉财团这次不出资也不会丢失控股权地位,出资主要是他们三家与奈田家族、盈投控股及熊志远等分摊)。
想想也确实是够烦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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