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加入了盗匪,跟着舌头在山道上杀人越货。
他说我是“狼”,可我知道,我只是披着狼皮的羊。
不杀妇孺,这是我给自己定的规矩,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还是个人。
可舌头笑我,你杀了别人的丈夫、父亲,断了别人的生路,他们的妻儿又能活几天?
我抢过商旅的粮食,杀过反抗的汉子,砍下过老者的头颅……
我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成为了乱世里的一匹狼,为了活着,什么都做得出来。
直到后来,我接了人牙子的活,押送四个女娃去洛阳。她们中有一个叫满穗的哑巴,瘦得像根枯草,眼里却藏着刀。第一晚,她差点杀了我。
她不是哑巴。
她告诉我,她的姐姐被洛阳的“豚妖”吃了,她要报仇。我本该杀了她,可看着她那双眼睛,我下不了手。
原来,我连狼都当不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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