砍刀就不一样了,那可是管制武器是很容易出事情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像他们这些混混都喜欢用棒球棍打人又疼又不容易把人给砍死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平安也不管他们用的是什么武器,上去就是干。

        手脚并用,12个混混,没多大功夫就被陈平安全部打趴在地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说起来国内的法律在这一点上是真的很操蛋。

        人家打你你不能还手,只要你还手了,那就算互殴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正当防卫呢?

        正当防卫太难了,虽然法律上有规定正当防卫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在实践的使用中,很难利用上圣当防卫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是这些基层的帽子,叔叔们都喜欢一刀切,他不想给自己找麻烦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双方动手了,那就算互殴互殴就好处理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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