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他还要去东京,所以只负责把作品弄到海外推广就好。
同时作为主要出资人,占股高达百分之七十。
可以说俩人各得其所,对这个分配方式和责任划分都很满意。
甚至于公司初创接下来要拍什么都不用发愁了。
实际上陈培斯此时手头上已经有了两部他比较看好新剧本了。
一部叫《赚他一千万》,另一部叫《喜剧明星》。
原本陈培斯还琢磨去哪儿化缘,然后拍一部,放一部呢。
这下好了,他们俩合伙这一开公司,资金问题彻底不成问题了。
现在就是两部都拍也就是一百来万的事儿,哪儿用他们再做什么选择啊?
而接下来他们唯一需要认真商议的就是,公司成立之后,宁卫民免不了要往新注册的公司安排个信得过的人来做代理人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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