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的下面,已经枪声大作。
他已经躺在地上,开不了枪了。
有人冲出楼道口,奋力地奔跑,但是跑到楼边,差点栽出去,却又犹豫了,不敢跳下去,于是返身跑回去。
嘈杂的背景瞬间远离,他颤抖着,从腰后摸出一部很老的手机,颤抖着,喘息着,甚至镜头都模糊起来,带着血迹。
他已经直不起身子,也举不起手机,但却开始打字。
老式的手机,盲打。
画面正中,是他输入字符的每一个细节。
缓慢,却坚定,从不后退,从不修改。
显然他练习打这三个字,已经练习了不知道多少遍。
老旧手机打字时的嘟嘟声,无比清晰地传入耳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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