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以来,贩运私盐可以说是一些流民和“私枭”的重要谋生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食盐是人人必需品,人们可以不喝茶,但是不能不吃盐,否则就会得大脖子病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因为如此,贩运私盐成为利润丰厚的生意,并且变成了一种社会问题,从清末一直延续到现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《私盐治罪法》和《缉私条例》等律例来打击私盐贩卖,但收效甚微,究其原因,归根到底是盐法不良造成的,同时,民间流民豪强的大量存在也不可忽视。

        盐政一直是官方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,行盐的方法主要以官督商销为主,官运商销、商运商销为辅;商有场商(主收盐)、运商(主行盐);商人必先从盐运司领取照单,然后拿单到盐场购盐;人们只能食所在盐区的食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体制,看起来有条不紊,实则弊端丛生。

        条块分割,形成许多官商结合的封建割据性商业集团;食盐购销中的捐派、上贡、“官受商贿”及其他弊窦,造成盐价的不断上涨,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,影响人民的日常生活;各区盐价不一,盐价低的地区向盐价高的地区浸灌,“私枭”肆行。

        随着清政府的倒台和军阀之间的割据战争频繁,原有的行政体制受到破坏,社会秩序混乱,私盐叛卖开始盛行起来,为了对抗官府,走私团伙逐渐武装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么就是有地痞土豪私立盐关,索费包送。

        沿海向内地走私的途径主要由当地私贩用驴驮运到内地行销,当时私贩系有组织的行动,沿途会买通各级关卡,每次驴驮多达至三五百头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依旧是叫来了杨师爷和林悦悦,至于那楚飞云和唐明举,我自觉和他们不熟,而且以他们的资历和脾气,也未必会愿意和我心平气和的说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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