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前半生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,幸而在洋学堂念过书,识得几个字,便在报馆谋了份文职的差事,每月十五块大洋的进项,除去房租,勉强够他与程令岚度日。
他盘算着攒些钱,好早些离开沪市——这地方于他而言,实在没留下多少快活的回忆。
程令岚却与兄长心思迥异。她总惦记着要留在沪市,巴望着能回到从前钟鸣鼎食的光景。
阿岚,程令砚常这般劝她,程家已经败了,你我如今与街上拉黄包车的、挑担卖菜的并无二致。
若说有什么不同,不过是咱们前半生做过少爷小姐罢了。
你且醒醒罢——以现今这般身份,哪户高门大户肯明媒正娶你去做正房太太?
至多当个姨娘罢了。
收收心,跟着哥哥好生过日子,总不教你出去吃苦就是。
他说话时,总不自觉摩挲着袖口磨破的线头,那是从前苏州绣娘用上等丝线缝制的杭绸衫子,如今已洗得发白。
程令岚垂着眼帘把玩着手中的绢帕,对兄长的劝诫恍若未闻:哥哥不必再费唇舌,便是做小我也认了。
她眼波流转间自带一段风流韵致,与那郑顺意相比竟也不遑多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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