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我记事起,我就生活在这个臭烘烘的渔村里,从未去过外地。但我的记忆很短,只有两年而已。在这之前,我是谁,经历过什麽,身上又怎麽会带着这麽严重的伤,无从得知。我的脑子,就好像被格式化了一般空白。
之前看新闻,说是湖北有个失忆的流浪汉,忘记自己身份年龄,却记得住过别墅开玛莎拉蒂,看来人哪怕失忆也会记得自己快乐的东西,我倒好,什麽都不记得了。
洗漱完後上了床,我从床头柜里cH0U出一个牛皮纸笔记本,略想了想,在上面描画出一个男人的模样,y朗的五官,Y沉沉的目光,倒是称得上俊朗。
“他知道我?”我缓缓在这行字末尾打了个问号。
失忆也分很多种,我虽然忘记了过去的事,对使刀却莫名的熟练,还有自己异於常人的视力、记忆力,打架身手貌似也不错。
就这样,还能被人打成重伤,对方跟我是有多大的仇?
我恨恨地想,等老娘哪天想起来了,一定找机会打回去。
收好笔记本刚躺下去,手机响起,男人低低的声音:
“想好了吗?我给你半个小时时间,地点在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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