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人脚步虚浮,几乎是一步一跌地奔到了柜台前,险些跑掉一只鞋子。
        他揪住一个伙计,神情急切、嗓音嘶哑,嚷道,“拿酒来、拿酒来!”
        平心而论,此人的模样实在称不上雅观。蓬头垢面、衣着破烂,形容几乎要与村口的傻子为一般模样,却还惦记着那一口喝的。观其言行,竟比李寻欢还要更像“酒鬼”几分。
        店里开门迎客,最怕遇到这样的人。吃喝一气,却不肯给钱。倘若吃了这哑巴亏,便是自己折银子;闹将起来,又损了自家的声誉。
        好在店家对此早有应对之法。掌柜使了一个眼色,伙计便会意地搬出了一坛劣酒,不多不少,正正好倒了一个碗底,推到他面前。
        那酒鬼得了酒水,恰如久旱的土地遇到了甘霖,立时便举着碗、直着脖往嘴里倒去。
        酒进了嘴巴里,却没能顺势跟着滑入胃袋。
        酒鬼永远抗拒不了酒水的诱惑。
        倘若有一天,一个连死前最后一刻都不忘喝酒的酒鬼一口将酒喷了出来,那么,他喝下去的绝对已不能称作酒了。
        酒鬼跳着脚大骂起来,掌柜额角突突狂跳,立时便要狞笑着抄家伙给这来吃霸王餐的混账一个好果子尝尝,冷不防怀里却被抛进了一锭银子,盛怒的表情立刻滑稽地定格在了脸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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