芬娜哼了一声,一边品尝着味道很棒的美酒,一边咕哝着说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我是真的想要杀了你吧?那时我认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和普罗德摩尔家族扯上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讨厌你们这个家族里的任何东西,再加上你那时的表现实在是让人厌恶,总是神神秘秘的,说一些没人想听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的你就是个地地道道的讨厌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是啊,对于笨蛋而言,任何需要过脑子的话都显得非常讨厌。虽然我从未有过你那种思维体验,但我大概猜得到那一定让人很不爽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是哪怕我也会讨厌那些谜语人一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布莱克啜饮了一口酒,随手一弹,放在他藏品柜边的精灵七弦琴就悬浮起来,在无人操纵的情况下拨动琴弦散发出一曲温柔的摇篮曲。

        显然,他是希望这温和的曲子帮助醉醺醺的芬娜入眠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笨蛋姐姐在宿醉中清醒之后,他已经去了一万年前,她可能会因此伤心,但时间这个包治百病的庸医会为她疗伤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喜欢这曲子,软绵绵的,换一首更激烈点的,适合战士们听的那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