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灿当然没开玩笑,更不是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以韩国对版权的保护,姜灿自然知道卖断的收益远远b不上版权的收益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卖断价格再高也高的有限,与版权长久的收益相b,像《我的恐怖妻子》和《消失的Ai人》这样经典的剧本,单单是海外发行的收益都有可能等於甚至大於剧本卖断的收益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更不用说再加上剧本费用和国内收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从金钱收益这个角度而言,姜灿无疑是短视的,更是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姜灿的目标从来就不是钱,而是快速走红,是名声鹊起,是青史留名。

        卖断版权但剧本署名权还是他的,不影响他作者的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卖断的钱却能迅速改善他及家人的生活,也能让他有足够的起始资金拍摄自己的电影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一部分原因是,这两个剧本都不适合他出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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